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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开展之我见
作者姓名:江菊仙  王黎霞
作者单位:1. 浙江省衢州市中医院,浙江,衢州,324002
2.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医院,浙江,青田,323900
摘    要:
分析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加强对ADR工作的宣传、把ADR工作纳入医院管理的法规性任务、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是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的关键。

关 键 词:药品不良反应 监察工作 医护人员 积极性
文章编号:1006-4931(2003)09-0052-01
修稿时间:200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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