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开展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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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菊仙 王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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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衢州市中医院,浙江,衢州,324002 2.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医院,浙江,青田,3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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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析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加强对ADR工作的宣传、把ADR工作纳入医院管理的法规性任务、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是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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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不良反应 监察工作 医护人员 积极性 |
文章编号: | 1006-4931(2003)09-0052-01 |
修稿时间: | 2003-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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