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王某,男,47岁,干部。主诉:四肢麻木,手足痿软无力,伴活动不灵活五月余,手不能握物,足不能任地,生活不能自理一月,于1987年3月26日入院。患者自1986年10月始觉四肢麻木,渐则行走时双下肢沉重无力,手足肿胀,步态蹒跚,在当地医院治疗无效,即去天津某医院就诊。经全面系统检查以及颅脑CT,颅脑超声波,腰穿,C、S、F 检验,胸片、腰椎拍片等辅助检查。诊断:运动神经元病。收入院治疗三个月,病情无好转,手足麻木伴肿胀日渐加重,双下肢痿软沉重无力,继之手不能握物,足不能任地,步履困难,肢体功能障碍,生活不能自理。以上诸症得温则舒,遇冷加重,纳眠可,二便调。自发病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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