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mmHg的说明
作者姓名: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附件2)  本刊对医学文稿中的人体血压值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表示  但mmHg在文稿中第一次出现时  必须注明mmHg与kPa的换算关系  如1mmHg=0.133kPa。
摘    要: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