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切实掌握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此文指门诊部、医务室、诊所、卫生社区服务站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剂管理状况,摸清与此有关的各项底数,我分局选择了辖区80家具有代表性、可研性的基层医疗机构作为调研对象,对其从药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储存保管、药品使用及处方调剂等关系到药品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现场摸底调查,从中发现许多问题,现状令人担忧。由此感到依法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已迫在眉睫。存在问题违规使用药品《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应当与诊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