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诱发电位正常值的制订(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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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恩惠,张晓星,刘新礼.脑诱发电位正常值的制订(一)[J].天津医药,19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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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恩惠 张晓星 刘新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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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神经病学研究所 天津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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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提出 ABR 和 VEP 特定指标的正常范围和其临床意义。前者取自51例(男26、女25),后者取自45例(男24、女21)无神经系统(包括视、听器官)器质性疾病的门诊病人诱发电位资料。选择其中不同条件,不同个体间变化很小且临床具有定位或定量意义的一些指标。经统计学分析,按(?)±2 SD 或(?)±3 SD 确定其正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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