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通过分析1980~2000年深圳市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探讨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规律,明确现阶段传染病防制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1 材料和方法 1.1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980~1989年,主要依据<传染病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进行;1990~2000年,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从事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区、市卫生防疫站等承担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了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可靠. 1.2 法定传染病报告病种变迁 1980~1989年,<条例>规定甲乙类传染病共计25种;1990~1995年,<传染病防治法>在乙类传染病中增加了艾滋病、淋病、梅毒和登革热,取消了<条例>中回归热、恙虫病和森林脑炎的报告,并将流感划归丙类传染病管理;1996~2000年,又将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划归乙类传染病管理.本文主要对甲、乙类传染病进行发病动态分析. 1.3 统计分析用深圳市统计局提供的全市人口数计算发病率和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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