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医生存在的历史意义和发展的现实局限(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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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长明,王斌.我国乡村医生存在的历史意义和发展的现实局限(二)[J].中国乡村医生,2001,17(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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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长明 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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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基层与妇幼保健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基层与妇幼保健司乡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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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医生发展的必由之路——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乡村医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有产物 ,实际上是执业医师在农村的替代者 ,是我国现阶段在执业医师数量尚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要求的一种过渡形式。从长远来看 ,随着我国卫生队伍管理法制化 ,乡村医生的管理也将纳入依法管理。其结果是高质量的乡村医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而低素质的乡村医生逐渐被淘汰出卫生队伍。《执业医师法》的颁布为乡村医生法制化管理带来契机。此法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针对乡村医生的《乡村医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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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乡村医生 发展 历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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