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病人医药费核算缺失必须填补——对《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一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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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艳梅 吴新勇 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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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医院,江苏,新沂,221400 2. 江苏省新沂市中医院,江苏,新沂,22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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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以下简称《二稿》),因改变医疗收入确认标准取消了旧制度“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会计科目,但在进行新的相关会计核算中忽略了住院病人在院期间逐日发生医疗费用的归集核算,形成会计核算缺失。本文提出填补方法并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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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在院病人 医药费 核算缺失 《医院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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