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澳大利亚及中国保健品管理的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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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新愚 翁新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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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100810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100810,北京1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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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范围内,对保健品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是很难的。在美国,这类产品被称作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在澳大利亚。这类产品被称为补充医药产品(Complementary medicines)。在我国。通常意义上的保健品则指保健食品。基于对保健品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各国采取了不同的监督管理办法。比较分析这些不同的监管办法,对我们更好地开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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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澳大利亚 中国 保健品管理 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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