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栓塞综合征死亡的法医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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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冠英,许飞,刘东来,张维东,王国林.脂肪栓塞综合征死亡的法医学分析[J].中华医学研究杂志,2006,6(5):562-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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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冠英 许飞 刘东来 张维东 王国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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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辽宁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辽宁沈阳110031 [2]沈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辽宁沈阳110002 [3]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公安分局,辽宁沈阳 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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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脂肪栓塞综合征(fat embolism syndrome,FES)是指直径为10~40μm的血管内脂肪颗粒阻塞血管腔而引起的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的临床综合征。FES最常发生于长骨骨折、骨折术后及大面积软组织碾挫伤或烧伤时.也偶见于一些非创伤性疾病如胰腺炎、糖尿病、长期皮质激素治疗等。FES大多起病急、进展快。死亡率高.症状和体征多不典型。易漏鉴或误鉴。笔者在法医检案中收集22例因FES致死的样本。进行回顾性分析.旨在探讨FES致死的法医学鉴定要点,现报告如下.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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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脂肪栓塞综合征 法医学分析 syndrome 病理生理改变 皮质激素治疗 临床综合征 创伤性疾病 法医学鉴定 回顾性分析 FES |
文章编号: | 1680-6115(2006)05-0562-01 |
收稿时间: | 2006-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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