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匠肌肌蒂骨瓣移植术治疗陈旧性股骨颈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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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永安,袁经琳,涂文辉.缝匠肌肌蒂骨瓣移植术治疗陈旧性股骨颈骨折[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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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永安 袁经琳 涂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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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中医学院骨伤科教研室、附属医院 330029江西省肿瘤医院(肖永安),江西中医学院骨伤科教研室、附属医院 330029(袁经琳,涂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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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76年以来,我们对102例陈旧性股骨颈骨折采用缝匠肌肌蒂骨瓣移植加三刃钉内固定术治疗,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疗效,现小结如下。 临床资料 一、病例选择凡伤后3周以上,骨折未愈合,股骨头无坏死,或虽坏死,但无明显变形,颈未消失,全身情况较好,能耐受髋部较大手术者,不拘年龄、性别,采用抽签法随机分为A组(缝匠肌肌蒂骨瓣移植加三刃钉固定)63例、B组(单纯三刃钉固定)3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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