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火散气,少火生气”临床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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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进忠.“壮火散气,少火生气”临床一得[J].山西中医,1993,9(6):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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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进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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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中医研究所 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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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予读《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一节,阅张景岳《类经》注:“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过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马莳《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注:“气味太厚者,火之壮也。用壮火之品,则吾人之气不能当之而反衰矣,如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气渐尔生旺,血亦壮矣,如参、归之类,而气血渐旺者是也。”所论之火时,颇感费解。其所谓壮火、少火者何?是天地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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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壮火散气 少火生气 素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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