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政复议案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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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福友 蒋彩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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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温岭市卫生局,浙江,温岭,317500 2. 温岭市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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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温岭市某鞋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因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擅自经营饮食 ,被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以温卫食罚 [2 0 0 0 ]98号作出“予以取缔、罚款 2 0 0 0元”的行政处罚。最近 ,该公司以“取缔”应适用听证程序和被处罚对象错误为由 ,向温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及分析如下。案情介绍2 0 0 0年 7月 2 6日 ,温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卫生执法检查中 ,发现辖区内某鞋业有限公司设立的食堂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6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的情况下 ,擅自经营饮食 3个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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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7-0931(2002)04-0043-02 |
修稿时间: | 2001-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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