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乡镇卫生院是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两大支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1].乡镇卫生院是推进新农合和农村卫生事业的主要载体之一.新疆阿克苏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从2005年开始实施新农合试点,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对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服务有效需求明显增加,导致乡镇卫生院业务量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作为新农合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其对新农合的认知决定了相关政策的执行力.本研究通过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调查,了解阿克苏地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对新农合的认知,为新农合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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