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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腰椎的测量
作者姓名:冯元富  朱世杰
作者单位:昌滩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昌滩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
摘    要:
一、第1~5腰椎管横径平均值分别是2.19±0.147厘米(1.9~2.56),2.22±0.134厘米(1.93~2.6),2.25±0.142厘米(1.97~2.66),2.33±0.183厘米,(1.96~2.73),2.63±0.261厘米(2.06~3.14),横径从上而下各腰椎逐渐增大,构成梯形。二、第1~5腰椎管矢状径平均值分别是1.68±0.193厘米(1.45~1.94),1.57±0.12厘米(13~19),1.49±0.16厘米(1.22~2.04),1.56±0.173厘米(1.14~1.96),1.68±0.225厘米(1.12~2.31),从腰1~3矢状径数值下降,从腰3~5数值又上升,即各腰椎管矢状径平均值以腰3最小,从腰3向上,向下均增大。三、按椎管横径小于1.8厘米或椎管矢状径小于1.3厘米为椎管狭窄来衡量,本组腰椎管横径均在1.8厘米以上,通常认为的椎管狭窄症,解剖学上主要是矢状小的意见与本组相符,本组椎管矢状径小于1.3厘米的有12例的13个腰椎,占总数的15%,皆为男性骨骼,这13个腰椎的分布是第3腰椎8个,第4腰椎3个,第五腰椎2个,符合腰椎管狭窄多在第3、4、5腰椎。四、椎骨指数=(椎管横径×矢径)/(椎体横径×矢径),以 Jones 氏所认为的椎管指数<1:4.5者应考虑椎管有狭窄,以此标准计算了以上12例腰椎,除1例腰椎管指数<1:1.45外,其它11例均<1:1.45,故本组80例腰椎用以上两个标准推出椎管狭窄为11例,占13.75%,但除此11例以外尚有17例的椎骨指数也<1:4.5,因此作为一个狭窄指标还值得商榷,正如Eisenteins 氏所指出的“企图使用 Jhomson 氏关于椎骨指数的观点,把椎管直径与椎体直径成为比例,用这个比例1:4.5作为正常椎管下限找到11%的椎骨狭窄,这值得怀疑”。五、本组腰椎有脊柱裂4例(男3、女1)占5%,其中1例裂向下延续至骶2,另外,腰椎骶化1例,占1.25%,未见6个腰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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