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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食用猪肉无害化处理试验研究及应用(Ⅰ、猪丹毒胴体)
作者姓名:杨文友  瞿晓瑜  刘文连
作者单位:四川万县商检局(杨文友),四川省忠县肉联厂(瞿晓瑜),四川省忠县肉联厂(刘文连)
摘    要:
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1959)制定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属传染病肉尸、内脏,第十三条规定,确诊为物理性死亡的胴体,肉质良好,均应高温无害化处理后出场。肉联厂屠宰猪中,特别是旺季生产,猪多、病猪多,有条件食用肉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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