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行为公证实践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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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正元,曾德春,肖复燊.重大医疗行为公证实践的探讨[J].中国新医药,2004,3(2):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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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正元 曾德春 肖复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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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646000 [2]泸州医学院附属二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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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介绍了一例患儿唇裂术前公证过程,阐述开展重大医疗行为公正的法学意义、方法和体会。认为:重大医疗行为公证书确认医院向患者一方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和患者或其家属行使了知情权、选择同意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事实,对医院方完成举证责任有重大意义。但不是医院转移风险和责任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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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行为 公证 举证责任 知情权 选择同意权 医疗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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