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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的临床诊断
作者姓名:刘文魁 李金虎
作者单位:河北省崇礼县医院(刘文魁,温秀梅),河北省雄县医院(李金虎),河北省雄县医院(王茂菊)
摘    要:
1959年法国的Mollarct等首先提出脑死亡的概念。他们把对外界没有反应、脑机能丧失,但在人工呼吸支持下维持着心肺功能的患者称为过度昏迷或/及脑死亡。1973年第8次国际脑波学会叙述了如下脑死定义:“脑死是包括小脑、脑干,第一颈髓在内的全脑功能的不可逆性丧失,即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使其恢复的状态。导致脑死亡的原因可归纳为二类:一是脑自身的急性原发性严重病变。如:脑外伤,出血,占位性病变等。二是继发性脑病变。如:窒息,心跳停止,中毒等。上述两类引起脑损伤的机理各异,但都可以致脑组织代谢异常,脑水肿而致颅内高压,其结果是颅内血液循环停止。这是脑死亡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神经组织由于缺血,发生无菌性自融。

关 键 词:脑死亡 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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