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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种特殊用途化妆品仅有四成合格——北京市2004年市售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质量情况及分析
引用本文:王庆伟,赵连启,孙大东,杨哲.70种特殊用途化妆品仅有四成合格——北京市2004年市售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质量情况及分析[J].首都医药,2005,12(5):5-6.
作者姓名:王庆伟  赵连启  孙大东  杨哲
作者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    要: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必须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生产销售的化妆品,包括染发、祛斑、健美等九大类。由于其对人体具有特殊的美容修饰作用,这类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进行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不合格产品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加强北京市特殊用途化妆品销售市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健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化妆品监管科依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京药监办(2004)41号文件《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

关 键 词:特殊用途化妆品  市售  卫生质量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产品卫生  化妆品卫生  健美  投放市场  专项抽检  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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