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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行政复议案的评析
作者姓名:潘静
作者单位:慈溪市卫生监督所,浙江,315301
摘    要:慈溪市卫生监督所宗汉分所根据网上举报线索,于2007年4月30日清晨组织3名卫生监督员依法对某街道的慈溪市××烟酒百杂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从事烤香肠、蛋炒饭等冷热饮品供应和定型包装食品经营,该店现场出示的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定型包装食品”,“卫生许可证”因正在换证现场未能出示,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卫生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随后卫生监督员对该店负责人陈某作了询问笔录(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按照法定程序立案。

关 键 词:卫生执法  行政复议  卫生监督  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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