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输液室护患纠纷的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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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健 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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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泰安,2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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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院成立成人输液室以来,为广大的患者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环境优雅的输液环境,在受到群众欢迎的同时,也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市场经济下的今天,人们对健康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几年通过媒体的宣传报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普法教育的学习等,患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都在增强。由于门诊输液室的特殊性,护患矛盾时有发生,因此输液室的护士必须转变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应对能力,以防范护患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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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门诊输液室 护患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输液环境 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 普法教育 维权意识 护患矛盾 自身素质 |
文章编号: | 1672-4208(2005)12-0035-02 |
收稿时间: | 2005-10-28 |
修稿时间: | 200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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