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曾经有一个财主犯了罪,被带到县太爷那里审问。县太爷为了提出三种接受惩罚的方式让财主选择:第一种是罚50两银子.第二种是抽50皮鞭,第三种是生吃5斤大蒜。财主既怕花钱又怕挨打,就选择了第三种。在人们的围观下,财主开始吃丈蒜,“吃大蒜倒不是什么难事,这是最轻的惩罚了。”当吃下第一颗大蒜时,财主这样想,可他越往下吃越感到难受,吃完2斤大蒜的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翻腾,像被烈火炙烤着一样,他流着泪喊道:“我不吃大蒜了,我宁愿挨50皮鞭!”执法的衙役剥去财主的衣服,把财主按到一条长板凳上,当着他的面把皮鞭蘸上了盐水和辣椒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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