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社会招考公务员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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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丽华 许伏新 尹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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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合肥,230022;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合肥,230022;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合肥,2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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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2006年《公务员法》的实施,明确了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补充人员的重要途径.作为历经二轮机构改革的安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针对全系统新组建人员知识、专业及年龄结构不够合理的实际情况,从2003年开始,连续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有力地推进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队伍科学化、年轻化和专业化建设.但随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对招录公务员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现行招考方式有待改进.笔者结合调研及工作的体会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社会招考公务员工作谈一点初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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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招考 公务员 思考 |
文章编号: | 23812165 |
修稿时间: | 2006-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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