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特殊药品重大事故信息,有效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药品包括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目录、放射性药品品种目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特殊药品重大事故信息的报告:(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在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丢失、被盗、被抢或者流入非法渠道达到以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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