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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作者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摘    要: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由于血液透析器价格昂贵,病人长期使用,国家、集体或个人均难以承受巨额费用负担,国外有可重复使用的产品。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已有可重复使用的产品进入我国,其临床应用须遵照以下规范。

关 键 词:血液透析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透析器复用  一次性使用  国家药监局  临床应用  长期使用
修稿时间:20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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