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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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文周.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的说明[J].中国药业,2002,11(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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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文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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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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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于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和确定1.《实施条例》的规定第2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药品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药品检验工作。2.立法背景《药品管理法》第6条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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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药品管理 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Explications on the “Provisions for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C Law for Drug Contr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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