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光照时间对血清总胆红素测量结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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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滨 刘春龙 孙慧颖 韩玉霞 陈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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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航天总医院检验科,北京,10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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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探讨实验室常规工作条件下样本光照时间对血清总胆红素测量结果的影响。方法 (1)收集4.22 mg/L、15.06mg/L、44.92mg/L 3个浓度的混合人血清样本用避光管冻存于超低温冰箱。(2)按"同步等时法"准备实验室常规工作条件下光照0~8h的样本,同时每间隔15min用照度计测量光照强度并记录。(3)在实施严格避光措施的实验室应用Doumas参考方法[1]测量各样本的总胆红素含量,观察8h内实验室常规工作条件下光照对总胆红素测量结果的影响。结果 (1)实验当日实验室常规工作条件下8:00~16:00的光强度为303~620Lux。当天光线最强时间是11:00~13:00,光照强度为422~620Lux。(2)以实验室常规工作条件下光照0h样本的吸光度为100%计算实验室常规工作条件下光照0.5、1、1.5、2、4、6、8h后样本的总胆红素吸光度下降率,3个浓度样本的下降比例分别为低值:3.57%、7.95%、14.61%、16.40%、31.66%、40.91%、49.35%;中值:1.42%、4.85%、8.41%、10.28%、23.82%、33.21%、40.25%;高值:0.45%、2.60%、2.92%、4.90%、11.59%、16.59%、21.06%。结论为保证血清总胆红素测量结果的准确,血清总胆红素测量样本在离体后应尽快测定,否则实验室应采取严格避光或在控光措施保存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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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血清 总胆红素 光照强度 参考方法 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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