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护理记录的书写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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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广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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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和平医院,1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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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对护理记录提出了新的要求。护理记录已纳入了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的客观资料的范畴,同时也是医患双方举证的依据,成为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法律文件。由此可以看出,准确书写护理记录的重要性。我院从2003年起开展此项工作,根据我省卫生厅的规定,对护理记录的书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措施论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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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护理记录 书写质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医患双方 法律文件 省卫生厅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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