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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对吉非替尼联合放疗治疗化疗失败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临床疗效的影响
引用本文:陈佳艳,樊旼,朱冠山,鹿亚超.吸烟对吉非替尼联合放疗治疗化疗失败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临床疗效的影响[J].江苏临床医学杂志,2012(1):5-8.
作者姓名:陈佳艳  樊旼  朱冠山  鹿亚超
作者单位:[1]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放疗科(胸部肿瘤),上海200032 [2]阿斯利康ICCTGx实验室,江苏南京210004
基金项目:吴阶平分子靶向专项基金; 英国阿斯利康公司研究者主导型研究资助项目(FDANCT00497250)
摘    要:目的应用吉非替尼联合放疗治疗既往含铂类化疗方案失败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观察吸烟与不吸烟患者疗效、生存以及EGFR突变率的差异。方法 40例晚期NSCLC患者,吉非替尼250 mg/d,自放疗第1天开始口服直至放疗结束后60 d,联合胸腔放疗(4个剂量组)。收集患者组织27例,血浆40份,应用ARMS方法进行EGFR突变检测。结果不吸烟患者中,有效率35%,疾病控制率90%。吸烟患者中,有效率25%,疾病控制率75%。不吸烟与吸烟患者中位生存时间分别为14.6个月(95%CI:9.2~20.0个月)和10.7个月(95%CI:9.4~12.0个月)(P=0.8);中位无疾病进展时间分别为6.9个月(95%CI:4.0~9.7个月)和4.5个月(95%CI:3.4~5.6个月)(P=0.7),1年生存率两者分别为70%和45%。在27例可分析的组织标本以及40份血浆中,共检测出9例EGFR突变,包括6例19号外显子的缺失突变(Del 19突变),2例21号外显子的L868R点突变以及1例T790M点突变。其中,与治疗有效相关的8例突变中,5例(25%,5/20)为不吸烟患者,3例(15%,3/20)为吸烟患者。结论在以吉非替尼为组成部分的综合治疗中,非吸烟患者治疗效果优于吸烟患者,EGFR突变发生率在非吸烟组明显高于吸烟组。

关 键 词:吸烟  非小细胞肺癌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吉非替尼  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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