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潜伏期25年一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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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维扬,范彩霞,高云峰.狂犬病潜伏期25年一例报告[J].吉林医学,19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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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维扬 范彩霞 高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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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部队吉林省总队医院,武警部队吉林省总队医院,解放军208医院病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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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狂犬病潜伏期为10天至1年以上,一般为1~2月,文献中最长一例为19年。我院收治一例经病理证实的狂犬病患者,其潜伏期长达25年,现报告如下:病例男患,33岁,农民。因双下肢乏力,发热7天,恐水、吞咽困难5天,于1986年10月13日入院。该患入院前一周无明显诱因感双下肢无力、沉重,全身发热。2天后出现恐水、吞咽困难,恐惧不安,唾液增多,流涎不止。10月13日早起后行走困难、尿失禁,恐水、怕风加重,转送我院。病后无头痛及恶心、呕吐,神智清楚,未抽搐。因无法吞咽而3天未进饮食。既往史:平素健康。否认肝炎结核等病史。8周岁时曾被野外一狗咬破右手食指,当时伤口流血,但未做处置,也未注射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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