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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患者降压达标的证据
引用本文:王文.高危患者降压达标的证据[J].高血压杂志,2006,14(6):420-422.
作者姓名:王文
作者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北京100037
摘    要:《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5年修订版)为我国高血压的临床诊断治疗和人群防治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根据高血压患者的危险分层,具备以下情况者列为高危或很高危病人:1,2,3级高血压并存脑血管病,冠心病,心衰,外周血管病,肾脏病及眼底病变(出血或渗出,视乳头水肿)的任何一种或几种疾病;伴发3个或3个以上心血管病危险因素;任何一项或几项靶器官损害(左室肥厚,颈动脉增厚,血肌酐轻度升高,微白蛋白尿)或糖尿病;3级高血压也归为高危病人。本文的高危患者主要指高血压伴脑卒中、冠心病、糖尿病、肾病和危险度较高的患者。对于某些高危患者的降压目标尚有争议,本文试图做些探讨。

关 键 词:高危患者  降压目标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心血管病危险因素  证据  达标  高危病人  高血压患者  外周血管病  视乳头水肿
收稿时间:200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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