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根据疾病风险与医疗风险的特征、区别与联系,探讨风险责任的公平承担原则与方式。方法:根据医学科学的一般原理,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当今中国的法律制度,分析疾病风险与医疗风险各自特征、相互作用以及对患者的影响。明确不同风险的承担主体。结果:疾病风险与医疗风险既有本质区别又有必然联系,不同的风险应有不同的承担主体。医疗过错风险具有主观过失性、可能动控制性和不可避免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只对医疗过错风险承担有限责任。结论:正确处理医患纠纷,必须分清疾病风险、医疗非过错风险和医疗过错风险,严格执行医疗过错风险责任承担制度、风险后果责任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这样才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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