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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护作品的特征
摘    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具有特定内容的智力创作作品是直接从事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创作活动的智力劳动的产物,而不是其他智力劳动,如技术发明的产物。作品表达的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思想、理论、概念、感情、情节、人物形象等内容,而不是其他智力活动,如商标、专利设计的内容。

关 键 词:作品  保护  智力活动  自然科学  特定内容  社会科学  工程技术  专利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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