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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已启动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摘    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1.奖励范围。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关 键 词: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  国家级  教育部  高等职业教育  非学历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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