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相关法规对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影响及我们的基本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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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力,陈淑娟,曾繁典. WTO相关法规对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影响及我们的基本对策[J]. 中国新药杂志, 2002, 11(9): 665-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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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力 陈淑娟 曾繁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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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武汉,430030 2. 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圣地亚哥,CA,92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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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WTO法规和我国法律的分析,指出没有知识产权的新药将不可能再有保护期。首次预计中国医药行业入世后的过渡期应不会超过2.5年。已批准上市的仿制新药保护期以及国家的中药保护政策将会被迫取消。我们的新药保护将从行政保护走向专利保护。分析了医药原料的进出口面临的问题,面对WTO带给中国医药行业的机遇和挑战,减少开发项目的低水平重复,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创新项目开发方面,将拓宽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空间。对入世后我国医药业的基本对策亦作了简要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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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世界贸易组织 法规 医药行业 对策 中国 知识产权 |
文章编号: | 1003-3734(2002)09-0665-07 |
Analysis of impact on pharmaceutical fields in China after its entering WTO and our basic countermeas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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