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机制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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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健 宋晓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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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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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6ZDA236):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研究,负责人:宋晓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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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为使《中医药法》中关于利益分享的规定落到实处,有必要探索并建立完备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机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机制具有现实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并平衡中医药传统知识各方主体的利益、阻止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不当占有和不当利用、鼓励和促进合理利用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创新。利益分享机制的建立应当遵循平等协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正义原则、互利共赢原则和补偿原则。在具体操作思路上,应当明确利益分享的客体、内容和参与方,确定利益分享的方式,并建立配套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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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医药传统知识 中医药 传统知识 利益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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