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说明
引用本文:张左己.关于《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说明[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1999(3).
作者姓名:张左己
作者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部长
摘    要:一、关于《决定》的形成过程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试点工作又扩大到40多个城市。与此同时,上海、海南、深圳、烟台等地也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以不同形式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的实践证明,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但从总体上看,改革的面还是很小,改革的办法还不尽完善,难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因此,需要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研究制定改革的总体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