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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居民伤害死亡状况及疾病负担的研究
引用本文:张敬华,郑琳琳.沈阳市城市居民伤害死亡状况及疾病负担的研究[J].当代医学,2016(14).
作者姓名:张敬华  郑琳琳
作者单位:辽宁 110016 辽宁省金秋医院
摘    要:目的了解2004~2013年沈阳市市内五区城市居民伤害死亡状况及对居民健康造成的威胁,为日后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利用沈阳市2004~2013年城市居民死亡资料,分析伤害的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年龄别死亡专率、性别死亡专率及变化趋势,并计算潜在寿命损失年(PYLL),分析伤害死亡的疾病负担情况。结果沈阳市城市居民2004~2013年伤害总死亡率为22.71/10万,标化死亡率为15.31/10万,占全死因的2.99%;男性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均高于女性(P<0.05);总体上伤害死亡率随年龄的增长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在45~50岁达高峰)。城市居民伤害前五位死因依次为运输事故、自杀、意外跌落、其他意外伤害和有害效应、意外中毒;男性伤害死因顺位的前3位分别是运输事故、自杀和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女性伤害死因顺位的前3位分别是运输事故、自杀和意外跌落。由伤害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数为188257.5,其中运输事故和自杀所致的PYLL占伤害所致PYLL总量的54.5%以上。全年龄段伤害所致PYLL总体上男性大于女性,且随年龄的增长先上升后下降(45~50岁达高峰)。结论伤害对人群的死亡威胁男性高于女性,且在50岁之前随年龄的增长而上升。伤害造成的“早死”疾病负担以运输事故和自杀最为严重,总体负担男性大于女性。

关 键 词:伤害  死亡率  标化死亡率  潜在寿命损失年  死因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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