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刺法治疗痛证371例临床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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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皮刺法治疗痛证371例临床观察[J].中国骨伤,1988,1(2):43-4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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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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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老河口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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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在临床工作中,应用皮下针刺特定穴及四肢相应部位的方法(以下简称皮刺法)治疗一些急性或某些久治无效的骨伤科痛证371例,取得了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一、适应证 凡属于各种急慢性痛证,包括网球肘,肩部伤筋,踝部损伤,膝部损伤,髋部损伤,胸胁部软组织损伤等,外伤或劳损所致的痛证均可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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