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肺的病理诊断与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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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志仁,李洪洋,吴忠舜,王炳森,梁淑容,程德成,罗朝忠,王明贵,王涤新.石棉肺的病理诊断与分期[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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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志仁 李洪洋 吴忠舜 王炳森 梁淑容 程德成 罗朝忠 王明贵 王涤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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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医学院卫生系病理教研室,四川医学院卫生系病理教研室,四川医学院卫生系病理教研室,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北京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重庆医学院病理解剖教研室,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工业卫生研究所,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北京市工业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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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依据弥漫性纤维化的范围和严重度,提出了石棉肺的病理诊断标准和分期方案.按此标准,对国内主要石棉厂矿的50例接尘工人尸检资料试行回顾性病理分期.结果是:16例未见石棉肺,虽在呼吸细支气管部位镜下可能出现轻微尘性病变;确诊为石棉肺Ⅰ期20例,Ⅱ期10例,Ⅲ期4例.病理分期与X线分期比较,Ⅱ、Ⅲ期符合率分别达70%和100%,而早期病例则符合率颇低.50例中,与石棉相关的其它病变,如胸膜斑见于30例,且有些累及面十分宽广;肺癌和恶性胸膜间皮瘤(仅1例)共18例(36%).作者认为,这些与石棉相关的严重和致命的病损全都应视为职业性疾患,此类病人应当享受职业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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