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患者入院告知制度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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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美福,齐艳,金红梅,崔玉顺.实施患者入院告知制度的实践[J].护士进修杂志,2005,20(12):111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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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美福 齐艳 金红梅 崔玉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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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延边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护理部,吉林,延吉,1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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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延医附科字(2004)第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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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权,同时也强调了知情后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Ⅲ。这就意味着医务人员若不按法律或法规的要求履行告知义务,就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就要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规范了医务人员要视患者情况掌握好告知的“度”。我院护理部在实施医院护理服务文化建设导入CS战略的研究中,为规范护理人员医疗护理行为,落实好法规政策,防止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医院处于劣势,全面实行了护理行为事先告知实践,其中2004年12月至今实施的《患者人院告知同意书》,即为其中之一,其近期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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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入院告知制度 知情权 护理管理 |
文章编号: | 1002-6975(2005)12-1118-03 |
收稿时间: | 2005-04-26 |
修稿时间: | 200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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