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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各级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
作者单位:宁波市卫生防疫站
摘    要:
宁波市自1984年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下达后,每年对全市各级医疗单位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医院考核内容之一。几年来在各级卫生行政、卫生防疫和医疗单位领导的重视下,建立和健全了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与岗位责任制挂钩,使医院传染病漏报率逐年下降,1984年全市漏报率为20.94%,1988年市区传染病平均漏报率为1.33%,其它各县(市)为3.49%,其中北仑区最低为2.51%,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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