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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中甲醛污染对从业人员的健康风险评价
作者姓名:翟和亮  陈栋  罗慧敏  李玉
作者单位: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
摘    要:
目的评价六安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中甲醛污染对从业人员健康的癌症风险。方法 2018—2019年对六安市18家宾馆和16家美容美发场所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进行监测,并应用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空气中甲醛污染对从业人员的癌症风险进行评价。结果宾馆和美容美发场所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的平均值分别为0.036和0.056 mg/m3,均低于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规定的限值(≤0.100 mg/m3),2类场所甲醛浓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3.899,P<0.01)。宾馆男性和女性职工的甲醛癌症风险分别为7.09×10-5和6.77×10-5,美容美发场所男性和女性职工的甲醛癌症风险分别为1.50×10-4和1.32×10-4,超出了美国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安全限值(1.00×10-6),美容美发场所的从业人员室内空气中甲醛的癌症风险高于宾馆,男性职工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中甲醛的癌症风险高于女性职工。结论美容美发场所和宾馆均存在甲醛癌症风险,美容美发场所风险较高,应从减少从业人员暴露时间、降低工作场所甲醛暴露浓度等方面着手降低其甲醛癌症风险。

关 键 词:公共场所  甲醛  健康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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