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调查宁夏回族自治区游泳场所卫生状况,为加强卫生监督监测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 17220-1998),2012年-2013年对宁夏境内所有游泳场所经营单位随机采集水样,依照《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18204-2000)检验及结果判定。结果2012年-2013年,48家游泳场所监测合格13家,总单位合格率为27.08%;254份水样,合格182份,总样品合格率为71.65%。其中,2012年单位合格率为16.00%(4/25),样品合格率为72.73%(96/132);2013年单位合格率为39.13%(9/23),样品合格率为70.49%(86/122),2年间单位合格率、样品合格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3.245、χ2=2.162,P0.05)。监测指标中,大肠菌群合格率最高,达98.00%,游泳池水余氯合格率最低,为47.12%。浸脚池水2年总合格率为79.17%。结论宁夏游泳场所尚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浸脚池的设置和消毒仍然是卫生监督的重点之一,必须重视池水消毒并加强卫生监督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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