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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药品集中采购的思考
作者姓名:宋文亚 潘铁石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城区卫生局,江苏盐城
摘    要:1 现行“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药品采购中心是药品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然而,目前试行中的“药品采购中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的临时机构,没有注册登记;另一种是完全隶属于卫生局的事业单位。属于前一种情况的是临时机构,不是依法设立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收取有关费用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一种情况又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存在隶属关系。因此,属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

关 键 词:药品集中采购 药品采购 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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