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两起放射源丢失事故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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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辛彩民,王贵学,孙瑞田,侯成,王军.朝阳市两起放射源丢失事故分析[J].中国辐射卫生,1994,3(3):16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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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彩民 王贵学 孙瑞田 侯成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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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朝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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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市北粟于1984年和1992年先后发生了两起放射源丢失事故,均为重大责征事故,致使6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意外照射,造成了近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现将事故经过及主要原因做一简介,以便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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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时间: | 1993-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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