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观察弱视儿童在院综合训练与家庭训练效果差异。方法:选取2011-04沈阳市部分幼儿园检查出的弱视儿童,在院治疗患者90例114眼为治疗组,选择家庭训练患者90例108眼为对照组,所有研究对象1%阿托品药膏睫状肌麻痹验光后,配戴眼镜。视力相差两行以上,遮盖优势眼。治疗组来我院弱视训练中心进行综合训练。对照组在家按医嘱自行弱视训练。每个月复诊,进行视力观察和疗效评价,随访观察6mo。结果:在院弱视治疗组6mo时无效0例,进步18例23眼(20%),基本痊愈72例91眼(80%)。家庭治疗组6mo时无效9例11眼(10%),其中2例放弃训练;进步66例79眼(73%);基本痊愈15例18眼(17%),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3.77,P<0.05)。结论:弱视儿童在院综合训练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家庭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