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部 :看了由编辑部转来的张皙主任商榷之文 ,我们十分敬佩张皙主任科学、严谨的态度 ,感谢其中肯的意见。现就文中提及问题作以下说明 ,不妥或错误之处 ,还望张皙主任及同道们指正。1 当初我们在总结该组资料时认为该法解决白内障、取异物 ,一举两得、简单易行 ,但在认真分析资料后发现该 4例后均因其他情况又行玻切手术 ,就有“既如此 ,何必当初”之感 ,从而引发该文。从本组的资料回顾性分析 ,认为行玻切 +异物摘出可能更好。2 我们也承认若有大宗病例 ,可能更好地说明问题 ,我们这 4例仅想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诚然“玻璃体浑浊”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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