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倒置”与相关的护理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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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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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实施,现行的护士转抄医嘱制度已不符合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且这种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为此,我们取消了原来医生单一的医嘱单,改为医、护、病患三者的输液单,并签上全名,以利于医护人员法律责任明确,利于举证。现就与“举证倒置”相关的护理证据作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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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证倒置 护理证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护人员 法律责任 输液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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