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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使用药品标准存在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杨曾让
作者单位:云南大理州药品检验所,大理市,671000
摘    要:
药品标准是检验药品质量的法定依据,使用不当,将造成药品质量的误判。现对常见的几个问题试述如下。1 使用无效药品标准 法定药品标准对药品质量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按有关规定,在某些情形下,药品标准将丧失法律效力.1.1 使用被撤销的标准或标准中被撤销的内容 药品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为改善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原来的某些项目或检测方法会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或以新的规定、方法取代;某些药品标准规定的限度数值会因生产质量的改善而提高;某些药品质量标准会因不能有效控制药品质量而被撤销。被取代或撤销的标准已丧失法律效…

关 键 词:药品标准 使用 存在问题
文章编号:1001-0408(2001)09-0567-02
修稿时间:200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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